曲靖市本级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对申请曲靖市本级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现对申请人初审合格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4日止。公示期间接受全民监督及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874-3131295。
附件:曲靖市本级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初审合格名单(第二批)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