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69号公告)有关规定,申请租住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南湖雅园、紫云雅园一期、二期、明兴苑、晶苑花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的以下20名人员,经初步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资格,现予以公示,申请人名单如下:
如有对以上人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向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批准以上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住资格。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3411233
联系地址:翠峰西路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8楼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西苑小区旁)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7日